臺南市南區日新國民小學115學年度專任輔導代理教師甄選簡章(一次公告分次招考)
壹、依據:
一、教師法、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、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業要點等有關規定。
貳、甄選名額及聘期:
一、類別:
專任輔導代理教師一名
二、代理職缺與錄取名額:
| 缺額性質 | 錄取名額 | 類別 | 正取名額 | 備取名額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控管懸缺 | 1名 | 專任輔導教師 | 1 | 1 |
三、聘期:115/08/01 至116/07/31。(全年聘期)
四、如代理原因消失時,應即無條件解聘。
五、上述備取,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。如甄試成績未達70分,不予錄取,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「從缺」,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。
參、報名資格
一、基本條件:
(一)具中華民國國籍者(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,不得參加甄選)。
(二)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9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。
(三)無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」第31條及第33條規定之情事。
二、資格條件:
第1次報名資格
1.具備國民小學加註輔導專長教師證書(證書在有效期限內)
第2次報名資格
1.具有國民小學加註輔導專長教師證書(證書在有效期限內)。
2.或修畢國小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,並具輔導、諮商、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(含輔系及雙主修)。
第3次至第10次報名資格
1.具有國民小學加註輔導專長教師證書(證書在有效期限內)。
2.或修畢國小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,並具輔導、諮商、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(含輔系及雙主修)。
3.或大學以上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 (含輔系及雙主修)。
肆、公告時間、方式及簡章表件
一、一次公告時間:115年6月15日(星期一)至115年7月17日(星期四)
二、公告方式:
臺南市教育局全球資訊網
日新國小學校網站
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
三、簡章表件:上開網站下載使用(簡章、報名表、委託書、切結書)
伍、報名日期、地點及聯絡電話、應繳交證件及方式:
一、日期: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,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2次、第3次、第4次、第5次、第6次、第7次、第8次、第9次、第10次,惟是否額滿,請自行查閱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公告。
第1次報名時間
115年6月15日(一)至115年6月22日(星期一)上午9時~下午4時(假日期間報名表可裝袋彌封放置於警衛室,並請來電告知)(逾時恕不受理)
第2次報名時間
115年6月24日(星期三)上午9時~下午4時(逾時恕不受理)
第3次報名時間
115年6月26日(星期五)上午9時~下午4時(逾時恕不受理)
第4次報名時間
115年6月30日(星期二)上午9時~下午4時(逾時恕不受理)
第5次報名時間
115年7月02日(星期四)上午9時~下午4時(逾時恕不受理)
第6次報名時間
115年7月06日(星期一)上午9時~下午4時(逾時恕不受理)
第7次報名時間
115年7::08日(星期三)上午9時~下午4時(逾時恕不受理)
第8次報名時間
115年7月10日(星期五)上午9時~下午4時(逾時恕不受理)
第9次報名時間
115年7月14日(星期二)上午9時~下午4時(逾時恕不受理)
第10次報名時間
115年7月16日(星期四)上午9時~下午4時(逾時恕不受理)
二、地點及聯絡電話:本校教務處,電話:06-2912931轉510 林憶萱主任
三、應繳交證件:
(一)報名表1份
(二)國民身分證正本查驗,影本1份
(三)具備國民小學加註輔導專長合格教師證書(教程證書)正本查驗,影本1份
(四)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查驗,影本1份
(五)教學檔案資料1份(A4大小5頁以內)
(六)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正本查驗,影本1份
四、報名方式:(兩者擇一方式)
(一)採線上報名,將以上文件掃描成1 份pdf 檔,Email 到 tnrana@mail.tn.edu.tw 後,請撥打06-2912931轉510,與教務主任林憶萱主任聯繫,確定是否報名成功。
(二)採實體報名,備妥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代理報名。
陸、甄試日期及地點
一、日期:
第1次甄試日期:115年6月23日(星期二)上午9時(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)
第2次甄試日期:115年6月25日(星期四)上午9時(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)
第3次甄試日期:115年6月29日(星期一)上午9時(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)
第4次甄試日期:115年7月01日(星期三)上午9時(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)
第5次甄試日期:115年7月03日(星期五)上午9時(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)
第6次甄試日期:115年7月07日(星期二)上午9時(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)
第7次甄試日期:115年7月09日(星期四)上午9時(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)
第8次甄試日期:115年7月13日(星期一)上午9時(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)
第9次甄試日期:115年7月15日(星期三)上午9時(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)
第10次甄試日期:115年7月17日(星期五)上午9時(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)
二、地點:通知甄試時確認。
柒、甄試方式及配分比例 :
一、輔導工作實作(50%):
1.以兒童可能發生的問題作個案諮商技術情境演練。
2.個案諮商演練題目於當天報到後抽籤決定考題。
3.個別諮商情境演練時間10分鐘(第9分鐘響鈴1次,第10分鐘響鈴2次,立即結束), 現場無演練對象。請應試者自備媒材。
二、口試(50%):時間:每人8-10分鐘,以學生輔導、教育理念等。應試者可提供個人經歷、小團體設計或其他書面資料於口試時作為參考用。
三、甄試總成績計算及相同時之處理方式:
甄試總成績最高為90分,最低為70分,未達最低分數者,不予錄取。總成績相同者,依輔導工作實作、口試等成績高低排序,兩科成績皆相同時,則由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決定。
捌、甄選結果通知、成績複查、公告錄取及報到
一、甄選結果通知並公告: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審議甄選結果,以電子郵件寄發個人成績給考生。
各次甄選結果通知時間:
第1次:115年6月23日(二)14時
第2次:115年6月25日(四)14時
第3次:115年6月29日(一)14時
第4次:115年7月01日(三)14時
第5次:115年7月03日(五)14時
第6次:115年7月07日(二)14時
第7次:115年7月09日(四)14時
第8次:115年7月13日(一)14時
第9次:115年7月15日(三)14時
第10次:115年7月17日(五)14時
二、成績複查
(一)成績複查時間:
第1次:115年6月23日(二)15時前
第2次:115年6月25日(四)15時前
第3次:115年6月29日(一)15時前
第4次:115年7月01日(三)15時前
第5次:115年7月03日(五)15時前
第6次:115年7月07日(二)15時前
第7次:115年7月09日(四)15時前
第8次:115年7月13日(一)15時前
第9次:115年7月15日(三)15時前
第10次:115年7月17日(五)15時前
(二) 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,請攜帶准考證,限本人或委託人(需攜帶委託書)親自於上述時間,至本校教務處以書面申請【申請複查考試成績,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,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】。
三、甄選結果公告:錄取名單公告在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。
各次甄選結果公告時間:
第1次:115年6月23日(二)16時前
第2次:115年6月25日(四)16時前
第3次:115年6月29日(一)16時前
第4次:115年7月01日(三)16時前
第5次:115年7月03日(五)16時前
第6次:115年7::07日(二)16時前
第7次:115年7月09日(四)16時前
第8次:115年7月13日(一)16時前
第9次:115年7月15日(三)16時前
第10次:115年7月17日(五)16時前
四、第1次招考錄取人員須於115年6月24日(星期三)上午10時10分到本校接受教評會審查,審查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,如逾期未報到者,即予取消應聘資格,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,第2次、第3次、第4次、第5次、第6次、第7次、第8次、第9次、第10次招考錄取人員受教評會審查日期另行通知。
玖、其他:
一、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,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,悉於本校校門及網路公告。
二、應考人之基本條件、報名資格,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,應予解聘,尚未聘任者,註銷錄取資格,如涉及刑責,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。
三、錄取人員應於簽約後7 日內繳交繳交勞動部認可之醫療機構所開具之體格檢查表予本校,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,不得異議。
四、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,應享之權利與義務,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」第14 條、第15 條暨「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」等相關規定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