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slider image 375
  • slider image 364
  • slider image 367
  • slider image 368
:::
教務-課研 許如雯 - 公告轉知 | 2022-07-25 | 點閱數: 156

一、依據教育部 111 年 7 月 12 日臺教社(四)字第 1112402520 號函
辦理。
二、本案徵件期間自 111 年 9 月 1 日起至同年 10 月 15 日止(郵戳為
憑)。推薦送件請寄至本局課程發展科承辦人收。
三、本活動表揚對象包含:
(一)團體獎:機關(構)、公私立幼兒園、學校、學校認可
之學生社團(團隊)、依法立案之團體及法人組織。
(二)終身奉獻獎及個人獎:學校教職員工生及實際從事本土
語言推展之個人。
四、請踴躍推薦具下列事蹟的個人或團體:
(一)長期致力本土語言之推動工作,足為社會典範之個人。
(二)從事本土語言之創作、展演、傳播或推廣,足以振奮人
心。

(三)從事本土語言復育、調查、研究或出版,具相當成效。
(四)捐資成立或充實有關本土語言之圖書館、博物館或其他
文教設施,影響深遠。
(五)捐贈、捐助及成立推展本土語言著有績效之團體,貢獻
卓著。
五、本活動採推薦方式辦理,詳細資訊可參看「教育部表揚推
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」專網(https://nlaward.moe.edu.
tw/)。
六、本案委託「傳動數位設計印刷有限公司」辦理,相關問題
請電洽服務窗口陳書璿小姐,聯絡電話: 02-81010555 分機
202 。
七、檢附「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團體及個人實施
要點」及活動電子海報各 1 份,請協助廣宣及推薦。

:::

跑馬燈訊息

語言選擇 Translate

站內搜尋

行動 QR Code

https%3A%2F%2Fwww.zhes.tn.edu.tw%2Fmodules%2Ftadnews%2Findex.php%3Fnsn%3D1099